根据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市直中学拟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高层次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市直中学共设置9个岗位,招聘具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资格的高层次人才14名。其中,赣州市第一中学设置3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赣州市第三中学设置4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赣州市第四中学设置2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2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资格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市直中学2022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规定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须具有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高校毕业生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含省外),可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教师招聘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控制数教师)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赣州市内〔含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控制数教师);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0.已经被赣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已经被赣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日下午5:30,网上报名的考生需于报名结束前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报名结果。
2.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各招聘学校指定邮箱(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附后),现场报名的考生携带资料至招聘单位。
a.《赣州市市直中学2022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b.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
c.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d.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9月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
e.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f.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原件;
g.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h.其他公告需要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附后),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③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含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控制数管理人员)还需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日(周四)下午2:30-5:30,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考生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三)面试考核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和答辩时间共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对考查应试者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学校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网官网进行公告。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七)聘用
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市人社部门开出商调函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和学位证者、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所有考生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5.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1.赣州市第一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45号
联系方式:0797-8111176(党政办)18579772160(刘老师)
2.赣州市第三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30号
联系方式:0797-8225322(党政办)、15970791987(易老师)
3.赣州市第四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53号
联系方式:0797-8226135(党政办)、13907979450(肖老师)、13870749396(蔡老师)
4.监督举报电话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7—8991490(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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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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