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以编制外人员编制备案数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专任教师10名。
编制外人员编制备案数形式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表》(附件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9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
5.2024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7.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7日15:00时。
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网络邮箱(邮箱地址:gzszrsc@***)。邮件也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者须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必填)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可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797-8363300或0797-8363187,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16:00。
2.地点: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圆形会议室。
3.须携带资料:
(1)《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各1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请提前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代码:001-009)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决定采用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含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教学重点难点处理、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手段应用、板书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其中,音乐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考试和试讲,先进行专业考试。
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西洋管乐吹奏(自选)和现场乐队排练。
岗位代码(009)岗位先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设为60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试讲。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类考生专业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入闱人员成绩出现同分,则由评委组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入选)。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01-008)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1:10(含10)内的,直接进行面试,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将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名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告。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理论、时事政治、学科专业知识等。
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2.所有需要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未达1:3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入闱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需要笔试的岗位将于2024年5月22日在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将在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2.体检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学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作弊的;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隐瞒重要信息不报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进行递补一次。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不再进行递补。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赣州市市属高校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在所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5年。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校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30万元。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3.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新赣南大道与105国道交界路口)
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797-8363300(欧阳老师、徐老师)、0797-8363187(刘老师、曾老师)
网络报名邮箱:gzszrsc@***
附件:
2.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